【通知通告】关于开展2017年“对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获得 相关资质予以奖励”的通知
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相关企业:
为促进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发展,鼓励企业进行软件产品登记和申请各类资质认定,根据《普陀区科技创新项目资助办法》(普科委〔2016〕7号)的有关精神,现开展2017年“对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获得相关资质予以奖励”的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在普陀区注册及纳税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诚信合法经营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。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:(一)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,且技术领域属于电子信息技术和软件信息服务业;(二)通过上海市软件企业评估;(三)其他符合本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导向,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、创新运营模式的重点企业等。
同时,申请资助企业必须按时完成“上海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”(季报、年报)工作。
二、扶持标准
(一)对经评估的上海市软件企业和上海市软件产品的资助:
1、对通过2016年上海市软件企业评估的(证书编号:沪RQ-2015-××××),给予一次性资助3000元;
2、对通过2016年上海市软件产品评估(证书编号:沪RC-2016-××××)的企业,每件软件产品给予一次性资助1000元。(对于通过2016年上海市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同时申请软件产品资助的,根据不重复计算原则,扣除1件软件产品资助。)
(二)对2015年、2016年获得下列资质或称号的,给予一次性资助:
1、获得CMM/CMMI3级或涉密系统集成单项资质的分别资助5万元;获得CMM/CMMI4级、计算机信息集成二级或涉密系统集成乙级资质的分别资助8万元;获得CMM/CMMI5级、计算机信息集成一级或涉密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的分别资助10万元;
2、通过ISO20000IT服务管理认证或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认证的分别资助10万元。
三、申报所需材料
以下材料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四份:
1、《2017年“对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获得相关资质予以奖励”的资金申请表》(见附件1);
2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;
3、《2017年“对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获得相关资质予以奖励”的企业相关资质清单》(见附件2)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;
4、《普陀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基本情况表》(见附件3)。
其中:附件1-3需同时提供电子版发送至yanxl@shpt.gov.cn。
四、材料受理与业务咨询
1、材料受理时间:2017年7月10日至7月28日
(工作日上午8:45-11:30、下午2:00-4:15)
材料受理地点: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(同普路602号)一楼A13科委窗口
联系人:殷晓静 22234513
2、业务咨询:
普陀区科委科技企业科 闫晓璐、范荷芳 52564588-3308、7164